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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澳洲買賣物業,有什麼稅務考慮呢?


在澳洲買賣物業,有什麼稅務考慮呢?

個人名下的自住物業 而如果是個人名下的自住物業,即使擁有資本增值的部份,賣掉後是不需要交稅的,除非持有人不是澳洲永久居民或公民。


個人名下的投資物業 如果是個人名下的投資物業,購買了超過一年,便會有50%的稅務折扣。


舉例來說,如果投資物業的增值部份是20萬,而因享有50%的稅務折扣,所以只有10萬的增值部份是需要放到個人入息稅去交稅,稅率最高為45%。


公司名下的物業 而如果物業是放到公司名下持有,無論增值部份多少,增值部份只需提交30%的稅項,而這個稅項是固定的。另外,營業額在5000萬澳元以下的企業,享有更低的公司稅率,稅率為27.5%。


值得注意一點,以公司形式持有物業,會失去稅務折扣,即物業持有了超過一年以上,也享受不了50%的稅務折扣。


舉例來說,如果持有物業超過一年出售,增值部份為20萬,是整個20萬都需要提交30%的稅項,這點是必須要注意的。


投資物業沒有持有超過一年的情況下賣掉 而如果投資物業沒有持有超過一年就賣掉,那麼是不能享有50%的稅務折扣的,如果增值部份為20萬,是整個20萬都需要放到個人入息稅去交稅的,稅率最高為45%。


所以建議至少持有投資物業一年後,才賣掉物業,以節省稅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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